市议会
市议会有七名选举产生的议员,任期两年。 在偶数年选举四名成员,在奇数年选举三名成员。 威斯康辛州法规第64章概述了民选官员的权力、职责和权限限制。 立法会行使立法权和一般条例权,并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。 作为一个整体,市议会负责通过管理城市所必需的条例和决议,并为城市工作人员提供政策方向。
市议会的定期会议于每月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一在市政厅举行。 Specific details about dates and times of 市议会 meetings and workshops can be found 在这里.
- 星期二下午1时至6时
- 星期三上午六时及下午十二时
- 星期四上午八时三十分及晚上八时
- 星期五上午五时及下午一时
- 星期六下午1时
- 星期日上午9点。
在休息周(当没有现场会议时),录制的会议将在:
- 星期一上午九时及晚上七时。
- 星期二至星期日(时间同上)